宜昌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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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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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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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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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可享受起付标准减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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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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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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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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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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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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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 :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部分按甲类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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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合计(甲类+乙类):15万元/年,超过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
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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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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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800元(含)以下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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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经规范确诊)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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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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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种门诊慢性病报销60%(年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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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门诊特殊疾病报销70%(无单独年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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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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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住院可享减免优惠,叠加报销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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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支付限额为40万元,大病报销分阶段比例从60%到7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后的标准,门诊报销范围已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