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大兴安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
异地就医人员类型:
- 异地长期居住: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和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跨省异地就医:自2024年4月1日起,黑龙江大兴安岭作为首批试点地市,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 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可以通过“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
- 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 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主要指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 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异地就医应遵守就医地管理规定,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工作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负责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稽核监督。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直接到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 符合参保地院端转诊规定的人员,在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 省本级已实现自行转诊线上备案和异地直接结算。
- 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只需要备案到就医地市。
- 参保人员可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手机端进行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实现跨省异地备案。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
- 参保人登记备案成功后,普通门诊就医或因疾病住院时凭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持码(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未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的异地就医人员,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报销费用,原则上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就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特别提示:
- 如需前往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等省重点医院,就医地务必选择“黑龙江本级”,并查询备案状态。
- 父母为黑龙江大兴安岭职工医保,超过600元起付线后,异地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30%(退休35%)。
- 本地和异地长期居住退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二甲65%,三甲50%,封顶2000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