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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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023年的250元提高至2024年的300元,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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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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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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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无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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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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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医保基金支付签约服务费。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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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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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5000元内个人自付15%-19%,15000元以上个人自付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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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2024年统一报销比例70%,比调整前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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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23万元和1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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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跨统筹地区、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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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负担。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部分调整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