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75%
芜湖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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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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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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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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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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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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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不含省外):起付线增加1倍(如三级市属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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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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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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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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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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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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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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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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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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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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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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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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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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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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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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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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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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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优惠
-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脑瘫康复等5类特殊慢性病,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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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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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市域外住院起付线按总费用20%计算(最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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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线
- 多次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特殊慢性病患者同一医院多次住院只计一次起付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的常规报销标准及2025年1月1日起的调整内容,具体以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