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慢病门诊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 病种范围:19种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
一、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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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19种门诊慢性病和病种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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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 罹患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480元。
-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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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19种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
二、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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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与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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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不计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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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包括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在内的多种慢性病。
三、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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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自12月1日起,长春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在原有的5个病种基础之上,又新增加了5个病种,共10种疾病。
- 参保人同时审批了相应的慢特病病种和长期异地就医,持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享受参保地同等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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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政策:
- 对特困、低保等困难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为7000元,报销比例在以上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总结
长春市慢病门诊报销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医疗费用保障,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报销比例和病种范围上有所不同,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了解相关政策,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对于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患者,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