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工医保需交满男性30年、女性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江西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与全国多数省份一致,但存在两项关键细节:一是视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如军龄、国企工龄等),二是医保账户余额可继承。若中途断缴,补缴后不影响累计年限计算,但断缴期间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要求与职工相同,但需自行承担全部保费。退休时未达年限者,可按退休当年缴费基数9%的比例一次性补足,或按月延续缴纳至规定年限。
江西医保政策强调连续性,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缴费记录,避免因漏缴影响退休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还可申请“医保缴费年限转移接续”,将外省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