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局主要负责长春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管理,核心职能包括医保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定点机构管理及异地就医结算,2023年重点推进门诊共济改革和医保电子凭证普及。
长春市医保局统筹全市医保基金收支,确保参保人享受住院、门诊、购药等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实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财政给予补贴。通过智能监控系统严查骗保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参保人可通过“长春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查询等业务。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名单定期更新,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门诊共济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全家共用,年度报销限额提高至3000元。医保电子凭证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扫码即可完成挂号、缴费。建议市民及时激活电子凭证,关注政策调整以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