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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省内跨市就医医保报销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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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包括门诊、住院等)可通过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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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认机制
各市已实现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互认,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其他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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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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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异地备案”小程序)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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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只能备案一个统筹区,若需变更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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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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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影响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跨市就医需先自费垫付,回到参保地后再报销,且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或起付线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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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异地就医
广东省内所有地市均开通了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备案后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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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登记要求
漳州居民医保住院需办理转诊登记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报销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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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异地备案”小程序或当地医保中心官网完成备案,选择就医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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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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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费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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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开通异地结算的市(如三明、南平)就医,需提前确认当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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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不会因异地就医而降低。
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医保报销已实现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只需规范备案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