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报销分为门诊和住院两大类,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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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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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
所有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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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年度累计超过800元的部分按60%报销,最高支付2000元/人;跨县域就医时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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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在基层医疗机构按70%比例报销,高血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360元,糖尿病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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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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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门诊就医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按起付线累计后自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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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需办理慢特病认定,按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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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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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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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三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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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60%、二级50%、三级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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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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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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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登记 :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办理医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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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 :提供社保卡、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由医院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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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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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询定点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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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 :住院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急诊、抢救等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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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市就医需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合肥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