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的时间节点可分为全国统一推进和地方试点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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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推进阶段
根据国务院2016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国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要求各省(区、市)于 2016年12月底前 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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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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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青岛市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于2014年6月底完成政策整合,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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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贵州、新疆等地也相继推进合并,例如贵州省明确2019年年底完成合并,新疆乌鲁木齐市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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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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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均实现统一,但原新农合的参保对象(如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居民)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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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原新农合,需关注当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通过缴费补贴等方式实现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