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内医保报销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待遇,报销比例依据医保类型(职工/居民)和医院等级而定,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院就诊时,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将自动核算报销金额,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通常高于居民医保,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低于基层医疗机构。特殊门诊、慢性病用药需按政策申请资格后报销。
异地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局备案,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的异地急诊可事后补办手续,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二次报销需额外提交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项目不予报销,建议提前查询目录或咨询医院医保办。保持医保缴费连续,断缴将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