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账户余额和个人账户余额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权和使用范围:统筹账户由医保基金统一管理,用于报销住院、大病等医疗费用,具有“共济性”;个人账户归参保人所有,可支付门诊、购药等小额费用,余额可累积继承。
统筹账户资金来源于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实行社会互助原则,参保人符合报销条件时按比例享受待遇,但无法自由支配。个人账户资金主要来自个人缴费部分(及单位缴费划入),灵活用于医保目录内的日常医疗消费,部分地区允许家庭共济。
使用统筹账户需满足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目录要求,通常需在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账户则无严格限制,药店购药或门诊缴费时可直接抵扣。退休后,个人账户仍可继续使用,而统筹账户享受条件与在职时期相同。
合理规划两个账户的使用能最大化医保福利:小病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大病依赖统筹报销。注意,部分地区已逐步取消个人账户,推行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未来使用规则可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