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咸阳市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有以下调整和规范: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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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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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大病保险最低报销60%,最高可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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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整后,超大病保险起报点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段支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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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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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含):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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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20000元(含):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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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30000元(含):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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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40000元(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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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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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2023年统一将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
二、资金来源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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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实行市级统筹,资金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中提取,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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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3年调整为每人每月4元,由参保职工和单位各承担2元,退休人员由原单位代缴。
三、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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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仅限2023、2024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跨年度需以2023年12月31日参保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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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有效身份证件、医疗费用支出结算表等,代办需双方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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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 出院后60日内提交材料,逾期不予报销。
四、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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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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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重保障”机制,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时,启动医疗救助,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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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覆盖所有符合条件人员,与医保、大病保险实现“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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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充保险的协同
- 商业健康保险、慈善专项捐赠等可补充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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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 :职工大病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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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范围 :与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补助相同的不予支付情形,包括门诊慢性病、特种检查等。
以上政策自2023年7月10日起实施,2024年进一步优化了报销流程和待遇标准,旨在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因病致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