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保慢性病认定标准主要包含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治疗等25种疾病,具体如下:
一、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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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或住院确诊 :经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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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后未确诊 :根据病史、体征及辅助检查(如X线、CT、病理等)明确诊断的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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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住院确诊 :需提供红章诊断证明的恶性肿瘤。
补充说明 :自确诊之日起5年及以上的恶性肿瘤,需提交未愈或转移、复发、新发的病历资料。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需长期透析的患者需提供3-5次透析记录,以及动静脉造瘘或半永久深静脉置管记录(因特殊原因暂无法造瘘的需提供诊断证明)。
三、其他门诊慢特病
济南市将门诊慢特病分为两类,共2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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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病种 (6种)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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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病种 (19种)
- 包括高血压病伴并发症、糖尿病、慢性肾衰竭、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脑卒中后遗症、肝豆状核变性等。
四、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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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诊断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优先选择住院确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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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提供病历、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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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认定 :通过医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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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要求 :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需满足5年及以上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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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病情变化需定期复评,调整保障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整理,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