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以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使用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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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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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
若近亲属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余额代其缴纳当年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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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亲属
通过“津医保”APP绑定近亲属信息,确保亲属在本市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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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流程
- 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选择“家庭共济”支付方式,直接使用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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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可用于医保报销或支付其他非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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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截至2025年4月,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扩大至上述亲属,且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其他功能
- “天津惠民保” :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含近亲属)的医保内/外自费费用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报销比例根据是否既往症有所不同。
天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医疗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尤其适合家庭成员中存在长期医疗需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