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成都医保在省外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 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备案,凭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四川省内、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南京市、广州市等7个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费用。
-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部分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10种病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需指定1家治疗机构,并确保该机构已开通门诊共济保障。
二、需自行垫付的费用
- 生育住院
生育相关费用暂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需先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未备案的门诊费用
若未提前备案或选择的医疗机构未联网,门诊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三、备案要求
- 长期驻外人员
-
需在就医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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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2-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完成备案。
- 短期驻外人员
- 因突发疾病急救或抢救产生的住院费用可报销,其他情况需参保地审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系统停机期间的费用处理
若参保地医保平台停机,市外就医费用需待平台恢复后补报;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特药用药需求建议提前备药。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