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官方信息,医保个人账户的调整分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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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60岁以上人员个人账户
从 2024年2月起 ,全国20个试点城市开始逐步取消60岁以上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家庭共济账户”,实现家庭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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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在职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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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025年1月起,全国范围内执行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的政策,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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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调整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保持不变,继续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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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试点探索
- “记账户”管理模式 :2023年11月起,长沙市等城市试点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记账户”管理,但此模式未覆盖全国。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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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的政策调整适用于全国范围,与2024年2月的试点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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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取消后,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80%,并新增127种慢性病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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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政策有疑问,建议通过国家医保局官网或当地医保部门核实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