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居民医保可以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部分地区报销比例高达70%,每年报销金额不低于200元,且不设起付线。报销适用于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但需通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认定。
报销适用范围
- 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药品范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降血压药物,优先选择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等。
- 患者条件:需通过医学诊断认定为高血压患者,认定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流程
- 认定程序:患者需先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高血压诊断,并获取“两病”认定证明。
- 费用结算: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时,直接结算报销费用。
- 注意事项:部分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提示
如果您是高血压患者,建议尽快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两病”认定,以便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