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
根据最新医保异地安置政策,医保异地安置一年内的办理次数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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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次数
异地备案一年可办理 2次 ,每次备案后可在选定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就医地,且每年最多变更 2家 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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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
办理时间延长至每年 6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避免错过办理窗口期。
二、办理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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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异地安置表、医疗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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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及医药费发票(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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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办理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三、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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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费用
在异地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内产生的门诊、手术、住院费用,均可按参保地医保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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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突发疾病
若在异地短期居住期间突发疾病,可凭就诊医院入院证明临时开通医保卡结算,简化流程。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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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证明 :部分城市(如赣州)要求提供长期居住证,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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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变更异地定点医院时,无需重复备案流程,直接使用原备案信息。
以上政策综合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常见规定,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