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接续中的"转出"是指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将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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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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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转移 :原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划转至新参保地医保账户,转移后按新参保地政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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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衔接 :确保在转移期间不中断医保待遇,待转入地医保生效后自动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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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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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原参保地停止参保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期间仍可享受原参保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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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不受缴费年限限制,但需确保新参保地已按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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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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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单位代办人员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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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至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限通常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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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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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终止,若需恢复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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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未结医疗费用,需结清后方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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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实现医疗保险权益的连续性,避免因地区变动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