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目前,这项功能已在部分试点地区上线,并逐步推广至全国。
一、跨省使用条件
- 参保人要求:参保人需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中有富余资金。
- 被共济人要求:被共济人需为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并已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
- 试点地区: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份的31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的部分地区。
二、操作流程
- 下载并注册: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注册和登录。
- 激活医保钱包:进入App,点击“医保钱包”功能模块,激活医保钱包。
- 转账申请:通过“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功能,提供被共济人信息(如医保码或亲属关系),选择转账金额及资金来源。
- 完成转账:提交申请后,医保账户资金即可跨省转移至被共济人的医保钱包中。
三、使用范围
- 缴纳居民医保:参保人可用医保账户资金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支付医疗费用:被共济人可在参保地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钱包支付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部分。
四、未来展望
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医保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实现“近亲属”共济。未来,国家医保局计划用一到两年时间全面实现医保账户跨省共济,让更多参保人享受政策红利。
如需了解更多,可访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