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础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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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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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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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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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在累计缴费年限内,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退休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退休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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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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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男)或20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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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三、未达标处理方式
若参保人员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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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直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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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8%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费用纳入统筹基金。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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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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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政策存在差异,例如有的地区要求实际缴费满15年,但南充市明确以25年和20年为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政策及南充市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