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达到这一标准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终身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若未缴满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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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具体要求: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女性需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即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年限)不得少于15年。视同缴费年限(如养老保险视同年限)计入时,男性最长不超过10年,女性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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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医保待遇挂钩:灵活就业人员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单位参保人员则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为准。只有同时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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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年限的补救措施:退休时若未达标,可选择两种方式补足: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当月缴费基数和比例补足剩余年限费用;
- 按月继续缴费:以职工或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缴满后转为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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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2023年6月1日前已退休但未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需按新规补缴;已享受待遇的人员不追溯。超过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一次性缴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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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差异:居民医保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不设终身待遇,与职工医保的年限规定无关。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或线下银行网点完成缴费,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时因补缴压力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