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停缴后,次月起暂停医保待遇,但账户余额仍可使用;若中断超过3个月,需重新缴费满6个月才能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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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后的即时影响
医保停缴的次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即被暂停,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用于购药或门诊,直至用完。 -
3个月缓冲期关键作用
断缴3个月内补缴,次月可恢复待遇;若超过3个月未补缴,则视为中断参保,需重新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再次享受医保报销。 -
重新缴费的生效时间
新单位或自主续缴后,正常缴费(非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医保待遇,补缴不计算在等待期内。
提示: 医保中断可能影响报销权益,建议及时补缴或续保,避免长期断缴导致等待期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