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支持异地转移,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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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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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可申请转移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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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条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未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医保中止参保状态、符合转入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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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条件:新就业地或户籍地接受医保政策允许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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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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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卡、就业/居住证明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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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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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在广州市医保服务管理局或异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出手续。
二、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在异地直接使用广州医保报销,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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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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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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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异地转诊、急诊抢救、跨省临时就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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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人员 :需符合当地生育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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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 异地居住证/工作证明、异地医院就医发票、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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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在异地就医时现场提交报销材料至参保地医保中心,费用由参保地审核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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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不可转移,仅限在参保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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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定点医院 :需提前确认是否在广州医保定点医院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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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退休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州医保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