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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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非特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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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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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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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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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上限: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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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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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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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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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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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上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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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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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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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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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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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上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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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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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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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800元(不同医院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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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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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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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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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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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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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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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普通居民),90%(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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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4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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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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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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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元,跨年不结转
四、药品报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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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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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先扣除10%自付费用,余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汉川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实际参保政策和年度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