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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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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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限支付门诊普通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住院、体检、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家庭医生费用等。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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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所有家庭成员(包括配偶)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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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绑定
需通过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完成家庭成员绑定,关联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时无需重复身份验证。
三、操作流程(以某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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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医保平台,进入“家庭共济”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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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成员,填写身份信息及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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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使用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支付时系统自动识别并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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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费用,自费药品和超出报销限额的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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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需提前报备,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
五、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和门诊共济制度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共济框架下可灵活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均参保并完成绑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