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费并非所有人都需缴纳,特定群体可享受全额或部分减免政策,主要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孤儿、优抚对象等,部分地区还涵盖高龄老人、计生特困家庭等。
- 特困人员与低保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特困人员(如五保户)及低保家庭成员,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部分低保对象仅需缴纳少量费用(如40元/年)。
- 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者通常免缴,部分地区扩展至三级残疾;残疾学生及儿童普遍享受全额减免。
- 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府全额承担其医保费用,确保基本医疗权益。
- 优抚对象:烈士家属、伤残军人等享受全额减免,部分地区覆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返贫监测对象等可获定额资助,个人实际缴费低至200-250元/年。
- 新生儿:父母一方参保且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用,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 高龄老人与计生家庭:80岁以上老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等,部分地区提供全额或部分减免。
- 其他特殊群体:麻风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依据地方政策可能纳入减免范围。
提示:具体减免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携带相关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及时享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