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职工医保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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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符合普通门诊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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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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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元 :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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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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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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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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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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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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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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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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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转诊备案人员 :执行韶关市本地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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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 :执行本地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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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学生寒暑假/病休学期间回户籍地就医 :执行本地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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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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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转诊备案、异地长期居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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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点为备案地或转诊指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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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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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最高1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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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800元/年,退休人员700/600元/年(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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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未参保职工门诊费用需自费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韶关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特殊群体可咨询医保部门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