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医保申报但未交费是否算断缴? 关键结论是:申报未缴费属于断缴行为,次月起暂停医保待遇,但3个月内补缴可恢复权益(追溯待遇),超过3个月则需重新计算等待期(6个月或更久)且中断期间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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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的判定标准
医保缴费以实际到账为准,仅申报未缴费视为未完成参保义务。根据各地政策,通常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医保待遇,无论是否已申报。例如杭州规定“当月未缴费的,次月起暂停待遇”,湖南明确“欠缴超3个月按暂停参保处理”。 -
补缴时效与待遇影响
- 3个月内补缴:多数地区允许补缴欠费(含滞纳金),补缴后待遇可追溯,如莆田市规定“中断3个月内补缴的,中断期间医疗费可报销”。
- 超3个月补缴:需重新计算等待期(通常6个月),且中断期间费用不报销。例如广东要求“中断超3个月后参保的,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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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责任
因单位原因断缴的,职工可要求单位补缴,但中断期间的医疗费原则上由单位承担(如湖南规定)。若单位未补缴,职工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维权,而非直接诉讼。 -
灵活就业与转移接续的特殊性
灵活就业人员或跨地区转移医保时,中断3个月内补缴可无缝衔接待遇;超3个月则按新参保处理。国家医保局明确“转移接续中断3个月内补缴的,不设等待期”。
总结建议:企业应及时完成缴费,避免因断缴影响职工权益;职工若遇断缴,应在3个月内督促单位补缴或自行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减少待遇空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