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特殊人群的缴费标准如下:
一、全额资助对象
-
特困人员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重度残疾人(一、二级)
-
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以上人群个人无需缴费,政府全额资助。
二、部分资助对象
-
低保对象
每人每年缴费40元,需民政部门提供名单。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
每人每年缴费40元,由乡村振兴局提供名单。
-
返贫致贫人员
每人每年缴费32元(部分地区未实施)。
-
低保边缘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年缴费105元。
三、其他说明
-
缴费方式 :通过当地社保平台或银行渠道办理,特殊人群需在系统中选择“特殊人群”身份。
-
补贴标准 :政府补助与人均财政补助(约670元)共同构成总缴费额,个人仅需支付约400元。
-
待遇享受 :特殊人群可同时享受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报销等,个人无需再缴费。
若缴费界面显示金额异常(如320元),建议联系居委会或医保部门核实是否属于特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