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退休医保,保留原参保地待遇
退休人员异地转移医保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移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方案:
一、医保关系转移(推荐长期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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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凭证
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合)凭证》,需包含历年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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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及参保凭证,填写《异地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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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住地办理手续
在新居住地社保机构办理账户合并,完成转移接续,通常需45个工作日。
适用条件 :计划在新城市定居3年以上,已办理居住证,需在天津享受门诊待遇。
二、异地就医备案(适合短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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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完成人脸识别认证,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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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居住证明
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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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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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下降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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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享受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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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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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退休人员短期居住异地(如子女所在地),非长期定居。
三、双账户并行(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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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在新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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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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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账户 :保留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新参保地医保与原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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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账户并行 :保留原账户同时参加新参保地医保,医疗费用需分别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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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未达医保退休缴费年限、转移后待遇下降明显、需保留原籍特殊病种待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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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无需注销原参保地医保
国家规定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医保注销,但需办理转移或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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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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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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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及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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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住地居住证明(长期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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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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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定居需在3个月内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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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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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三种方案,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医保转移方式,确保异地就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