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种类包括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两大类,共计28种。重大疾病有14种,如恶性肿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慢性疾病有14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1. 重大疾病种类
重大疾病包括以下14种: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及放化疗;
- 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重型);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苯丙酮尿症(0-18岁);
- 阿尔茨海默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
2. 慢性疾病种类
慢性疾病包括以下14种:
- 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3级高血压);
- 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
- 风湿性心瓣膜病、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甲亢、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3. 报销政策
- 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起付线一年内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计算一次,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年度封顶线为成年人10万元,儿童15万元。
- 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4. 最新政策调整
从2025年6月1日起,重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统一,新增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纳入特病范围,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重庆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种类和报销政策的覆盖范围广,针对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提供全面保障,同时政策持续优化,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申请报销,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