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丹阳市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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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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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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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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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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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上述标准的50%(如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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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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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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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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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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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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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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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个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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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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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内:统筹基金支付85%(在职),9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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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万元:退休人员95%,其他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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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
- 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等5类特殊病种,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100%或90%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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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超出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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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无直接报销,仅基层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可报销50%
以上信息综合了丹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