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安置人员(已开通异地安置服务)
-
统筹支付比例
-
职工医保:70%
-
居民医保:55%
*注:取消参保地结算限制,可在安置地与抚顺两地享受同等待遇,门诊、住院均可直接结算。
-
-
备案要求
需通过“抚顺智慧医保”公众号或医保中心窗口备案,未备案者手工报销比例下调10%。
二、其他参保人员(未开通异地安置服务)
-
统筹支付比例
-
城镇职工:55%(省内)/50%(省外)
-
城乡居民:45%(省内)/40%(省外)
*注:需先转诊至抚顺,未转诊直接自费报销比例更低。
-
-
急诊抢救报销
- 符合急诊条件的,按转诊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住院起付标准 :异地就医起付线为3000元/人次;
-
手工报销比例 :未备案或超期未结算的,职工医保回参保地手工报销45%,城乡居民35%;
-
转诊要求 :需通过医保部门认可的转诊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以上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