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筛查目前尚未纳入全国医保统一报销范围,但部分地方试点对特定癌种(如肺癌、胃癌等)的高危人群筛查提供部分医保支付。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现阶段条件不成熟,主要因癌症筛查属于非治疗性项目且成本较高,但可通过公共卫生项目、商业保险等多元途径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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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现状
国家医保局多次回复提案指出,癌症筛查暂无法纳入医保支付,主要受限于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筛查项目多针对健康人群,若全面纳入可能导致基金透支。但中央财政通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持部分高发地区(如农村)开展免费筛查,如“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已覆盖全国多地。 -
地方试点探索
山东济南、海南等地推出区域性政策,对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肺癌、消化道癌等专项筛查补贴。例如济南职工医保支付85%的低剂量螺旋CT费用,个人仅需承担39元;海南城乡居民医保对特定癌种筛查按50%比例报销,但设有年度限额。 -
替代解决方案
除医保外,以下途径可降低筛查成本:- 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基本公卫服务涵盖部分高发癌种免费筛查,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商业保险:部分险种覆盖癌症筛查费用,投保时需关注条款细则。
- 早诊早治优惠:若筛查后确诊癌症,后续治疗费用可按医保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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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趋势与建议
随着医保基金扩容和技术普及,未来可能逐步扩大筛查报销范围。当前建议高危人群(如家族病史、长期吸烟者)主动关注地方政策,优先选择公卫项目或商业保险覆盖的筛查服务,并定期参与针对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