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报销范围涵盖基本医疗费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具体包括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用药等保障。参保人员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减轻医疗负担。
- 住院费用报销: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通常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较低,基层医疗机构较高。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如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标准报销。
- 慢性病用药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可按规定比例报销,部分地区实行长处方管理。
- 药品目录报销:医保药品分为甲、乙类,甲类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需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政策报销。
- 医疗服务设施报销:如救护车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等,部分项目设有限额或需自费。
需要注意的是,非医保目录项目、美容整形、养生保健等费用不予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确认医院和药品是否在医保范围内,合理利用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