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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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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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统一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无需满足特定起付金额即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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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家庭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支付比例在三类收费价格基础上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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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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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收费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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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收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80元/次,支付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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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取消单次50元的限额限制。
二、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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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大学生异地就医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全国异地就医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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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可同时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统筹支付限额计入基本医疗年度支付总额(7万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0%(定额)和75%(非定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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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参保登记及缴费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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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范围以医保目录为准,门诊药品费用有专项报销比例(如高血压、糖尿病药品)。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太原市医保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