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报销新规定自2024年起有了显著变化,特别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连续参保人员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年,并建立了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根据新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用于本人医疗费用的支付,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医保资金共济使用。广东省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者,每增加一年连续参保时间,即可额外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以此鼓励长期稳定参保。对于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参保或断保后重新参保的人员,设置了3个月的基本待遇等待期,并根据断保年限递增。
为方便参保人员跨市就医,广东省还出台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各市应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使得参保人在省内跨市就医时无需先行垫付费用再申请报销,大大提升了就医便利性。不仅如此,针对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实行全省互认,减少了重复认定的麻烦,进一步简化了就医流程。
2024年广东省医保报销新规通过扩大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提高连续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以及优化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流程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公平性,同时也强化了对参保人员权益的保护。参保人应及时关注这些政策变动,以充分利用新的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