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年度报销限额为300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60%。具体分为三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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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就诊,起付线50元/年,政策范围内费用按60%报销,单次限额50元。二级医院报销比例降至40%,三级医院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
慢性病门诊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慢性病年度限额2000元,经备案后可在选定的1家定点医院享受60%报销比例。需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申请认定。 -
特殊疾病门诊保障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重大疾病门诊治疗按住院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达65%。需持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提示:2025年起门诊报销将实现"一站式"电子凭证结算,参保人需确保医保账户正常缴费。异地急诊门诊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