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社保医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和全省平均工资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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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2024年烟台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4416元 ,对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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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上限为 22078元 ,对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
二、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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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部分调整
2023年1-7月按原基数(下限4242元)缴纳的,不再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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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纳部分调整
若2023年8-12月缴费基数低于4242元,系统将自动生成基数差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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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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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不得超过全省平均工资的300%(即22078元),也不得低于60%(即4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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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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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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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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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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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0.2%,单位缴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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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单位缴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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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个人和单位各缴纳12%。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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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242元,按6.3%比例缴费,全年最低3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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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单位需在每年8月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自烟台市官方文件及社保部门通知,具体以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