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详细政策说明:
-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天津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完成费用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
- 报销政策: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在天津就医时,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具体包括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以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 门诊慢特病:如涉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治疗,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 确保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 若需了解具体报销政策或定点机构信息,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在天津医院就医可直接使用医保,享受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但需注意门诊慢特病的特殊备案要求。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或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