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晋江缴纳后,在其他地区可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转移手续,遵循“就近就医、定点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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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临时在外地就医,需携带社保卡到晋江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审批通过后可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先垫付费用,再回晋江报销。 -
医保关系转移
长期在其他城市工作或生活,可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无单位的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原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
同省异地使用
福建省内医保已逐步实现统筹,部分情况可直接结算,但具体政策需咨询两地社保局,部分项目可能仍需回参保地报销。
提示: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12345热线查询最新规定,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