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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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元,第二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为10元。
- 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40元,第二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为20元。
- 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90元,第二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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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
- 退休人员:在上述各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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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包括明确的起付标准、不同级别的报销比例以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就医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