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因单位原因停缴后,次月起将无法享受统筹报销待遇,但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 若单位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含滞纳金),可恢复待遇并补结算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超过3个月则需重新计算等待期,且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需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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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停止规则:单位停缴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职工立即失去医保统筹报销资格,住院、门诊等需自费。但个人账户余额不受影响,仍可用于定点机构购药或支付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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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恢复条件:
- 3个月内补缴: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可恢复待遇并追溯报销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
- 超过3个月补缴:需重新计算等待期(通常1-6个月),且中断期间费用不予报销,由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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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影响:
- 退休年限累计:中断缴费时间不计入医保退休年限,可能导致退休时缴费不足需补缴。
- 单位责任:因单位欠费导致的医疗费用,法律明确要求单位按医保标准赔偿职工。
提示:职工应主动查询医保缴费状态,发现停缴后及时督促单位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或换工作期间,可通过个人参保或转移接续避免中断。保留医疗票据便于后续追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