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的报销地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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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若因急诊就医、转外就医、长期异地居住定点就医等原因,在定点医疗机构未能直接结算而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的,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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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平台:可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线上办理。下载“浙里办”APP后,首页扫一扫医疗保障专区二维码,进入医疗保障专区,再根据就诊类型选择“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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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医院或机构:如符合条件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障的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跨区域因病转外就医的,应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票据出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宁波医保提供了多种便捷的报销途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报销,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