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且支持缴费年限累计和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具体操作需满足两地参保状态要求,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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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参保人需在南京处于暂停参保状态,并在转入地已正常参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者均可办理,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
办理流程
- 转出南京:在南京市人社局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至转入地医保机构,后续由两地经办机构对接完成转移。
- 转入南京:需在南京正常参保且缴费,提供原参保地的转移凭证即可申请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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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转移手续通常需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办理以避免断保。
- 个人账户余额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转给直系亲属,但需双方均为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
医保转移政策保障了流动就业人员的权益,跨城工作无需担心医保中断,及时办理即可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