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覆盖的单位主要包括省属事业单位、行政机关、高校附属医院及部分军队医院等,其核心特点是直接由省级医保部门管理,享受统一的报销政策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例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系列附属医院等省属医疗机构,以及省委机关门诊部、公安厅卫生所等行政单位均属此类。
- 省属医疗机构:如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三级医院,机构性质明确标注为“省属”,是省直医保的核心服务单位。军队医院如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一医院视同省属单位纳入。
- 行政机关及高校附属机构:包括省委党校门诊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卫生所,以及辽宁大学医院、沈阳药科大学医院等高校附属医疗机构,均通过省直医保结算。
- 门诊统筹定点单位:部分三级专科医院如辽宁省肿瘤医院、沈阳市妇婴医院等被列入省直医保门诊统筹名单,提供跨机构累计起付标准服务。
提示:省直医保单位名单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省级医保局官网查询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