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新疆北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实现跨省共济使用。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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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范围
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富余资金时,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全国其他已开通该服务的地区参保人转账,用于支付其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的居民医保缴费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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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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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在新疆参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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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需在异地(全国范围内)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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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个人账户需有可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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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认可的渠道,实现跨省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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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该政策目前仅在新疆部分地区试点运行(如河北、江苏、山东等),新疆北屯是否包含在内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跨省共济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涉及门诊统筹等统筹基金的使用。
建议参保人关注新疆医疗保障局后续发布的官方文件,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和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