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保最新政策亮点在于提高了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并扩大了保障范围,特别是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保障有了显著提升。
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2025年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在普通门诊就诊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对于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再设起付线,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职工医保方面,门诊统筹支付标准也有所调整,在职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至85%,75%,65%。年度报销限额分别为6000元和7000元。为了鼓励连续参保,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逐年增加1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政策得到了优化,参保人员在异地安置或长期居住的情况下,可享受与本地相同的门诊统筹政策。而未转诊备案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则需按照医院级别相应下调报销比例10-30个百分点。
黑龙江医保的新政策不仅提升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特别关注到了慢性疾病患者的需求,并且通过一系列措施简化了异地就医流程,确保了参保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些改变无疑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